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汇总分析相关专业部门关于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和灾害风险意见并进行综合研判,主动防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2020年7月7日上午,区应急委召集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进行商议,决定建立我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我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组织部门和参与部门,会商形式以及进行会商的时间和周期,参加会商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会商机制的建立实现了我区多方参与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为我区防灾救灾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撑。